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九 號
《中華人民共(gong)和(he)國食品安(an)全(quan)(quan)法》已由中華人民共(gong)和(he)國第十一(yi)屆全(quan)(quan)國人民代表大會(hui)(hui)常務委員(yuan)會(hui)(hui)第七次(ci)會(hui)(hui)議于(yu)2009年2月28日通過(guo),現予公布(bu),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。
中華人民共和(he)國主席(xi) 胡錦濤 2009年2月(yue)28日
附(fu)件: